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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邮编:130062;电话:0431-88500633;传真:0431-88540769;电子邮箱: bgs567a@126.com )

  一、概述

  2017年,长春市工商局严格按照《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把握重点,巩固成果

  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政务公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的政治责任意识。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官方网站、平面媒体和微信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末,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政策解读、财务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内容,涵盖全部工商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受理并依法按时限办结。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红盾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服务功能,加强内部考核,提高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附:2017年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2017年度)

  

  

  

                       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