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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邮编:130062;电话:0431-88500625;传真:0431-88540769;电子邮箱: bgs567a@126.com )

  一、概述

  2015年,长春市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为民服务的系统工程,以依法公开、阳光作业、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基本原则,不断拓宽渠道、创新模式、健全机制、优化手段,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服务型工商机关。

  一是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工作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更新和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二是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市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基层分局都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窗口建设及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全面考核,有效促进了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丰富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载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简便、快捷、受众广的优势,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QQ群,及时发布热点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及社会关切,先后组织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末,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政策解读、财务信息、数据统计信息、广告监测信息等内容,涵盖全部工商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企业登记信息查询25000次,全部予以答复。受理其他申请4件,全部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意识。二是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不够均衡。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