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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邮编:130062;电话:0431-88500625;传真:0431-88540769;电子邮箱: bgs567a@126.com )

  一、概述

  2014年,长春市工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依法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健全机制、细化责任、规范流程、丰富载体等措施,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重新修订和完善了《长春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红盾信息网站信息维护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清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及网站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2014年7月,我局对原红盾信息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根据社会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增设了数据统计、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子栏目,有效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平台作用。在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初期,先后2次做客新闻直播间,多次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宣传和解读国家相关政策,在全省率先颁发了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

  三是强化服务功能。通过红盾信息网站,公开了全系统各级机关对外服务机构的地理位置及通讯信息。增强了网站互动功能,专门设立咨询服务栏目,全年累计解答群众提问368条次。设置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了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可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4年通过网站发布信息393条,主动公开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7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8条,占信息总数的35.4%;行政处罚类信息51条,占 64.6%。

  1.工作动态类信息方面。重点公开了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工作信息,包括:月度广告监测、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数据,产品质量监测及人事任免等信息,首次公开了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与公众密切相关事项。我局针对不同时期的消费热点问题,如:食品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同时,将本局登记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3.行政处罚类信息方面。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公开了2014年6月份以来本局查处的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共计51条,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行为。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我局网站已累计刊登各类信息4935条,全年网站点击量156.67万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QQ群、开通微信平台对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介绍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2.公共查阅点。在市政务中心工商服务大厅、各基层单位登记窗口全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及电子触摸屏,触摸屏内容涵盖工商职能及各个业务环节。

  3.媒体宣传。全年3次做客广播电台新闻直播间,就工商机关“红盾护农”工作及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向广大听众进行了解读,在报刊媒体集中宣传和解读了企业注册登记制度和企业年报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查询9664人次,全部予以公开。受理其他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公开2件行政处罚类信息,1件信息因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未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1名。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相对依赖自建网站,公开渠道相对集中。二是政策解读类栏目信息主要来源于上级机关,本部门产生的信息较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红盾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服务功能,加强内部考核,提高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