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有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2016年全省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 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已在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431-88777910。
一、概述
2016年,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有关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发布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重点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行政处罚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795条(我局公众网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工作文件20件、GSP认证信息76期、行政审批信息21期、行政处罚信息5期、工作动态信息12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2件,申请监管信息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案件查处信息申请17件。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信息公开申请办件进行归档备查,并制定归档目录,每个办结归档内容包括办理单1份、申请表及附件1份、办理结果1份。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费用支出1万元。
(五) 《2016年全省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546次、解读12次,公开已办结食品行政处罚案件5期、食品抽检信息12期。
(六)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承办人大 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在局网站上公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2017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政府、省局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整合资源,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7年,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包括改版门户网站,增设调整公开栏目,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同时,建立微信公众号等APP平台,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平台网络中的软硬件等设备的资金投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和物质保障。
3.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着重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深入、持续、高效、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八)附表
2016年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9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九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48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0 |
单位负责人:张文革 审核人:赵景军 填报人:尚新红
联系电话:88777910 填表日期: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