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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截止。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关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在“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j.changchun.gov.cn/)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机关局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333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786;传真:0431—8877778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中确定的重点公开工作内容进行集中发布展示,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扎实推进“预算决算公开”“人事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等专题信息的公开工作,同时设置了“政策解读”“留言评论”等栏目,畅通与群众的互动渠道,主动公开宣传我市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调整完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组织、协调和监督,形成了领导小组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具体抓、信息公开协调统筹的工作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确保运转良好。在全年的网站检查中,没有出现过错误链接和被国家、省、市通报等情况。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信息及时更新,无错误信息、空缺、不规范。后台监管有力,无未审核信息。平台无失效或变更栏目链接。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信息公开实行“三审”制度,起草环节处室把关,签发环节领导把关,发布环节办公室把关。二是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定期审查已发布信息。每日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在通知公告专栏中发布我局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重点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局通知公告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9015559.84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加强。今后工作将在以下三方面进行切实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市机关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办法》相关规定的落实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发展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性和时效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着力推进“五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是努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强化专业学习,借鉴先进政府和部门网站建设经验,多渠道增加符合公众需求的内容,积极探索新型公开方式,综合采用数字、图表等方式,增强网站亲和力,扩大公众对机关事务信息知晓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