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2015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开放透明、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创新突破为手段,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幸福长春”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
(二)公开形式
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信息,在“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条例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报告、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板块,共设置13个子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公众未向我局提出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上,主要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信息不够规范、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2016年,我局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换届。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的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局内各处室、局属企事业单位确定的网站建设信息联络员的日常考核和监督,对各单位上报信息数量和质量实行月通报;一年组织2次信息联络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联络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