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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8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下载,具体网址为:http://zwgk.changchun.gov.cn/zcbm/fgw_98326/ndbg/

    一、概述

   2018年,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重点推进、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为手段,依法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各种政府信息,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密切配合、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0条。其中利用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全年编纂《长春文广新信息》10期公开政府信息405条,利用行政审批公开指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167次。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转发)政策解读稿件1篇,办理回复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164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等其他形式申请2件,截止2018年12月31日,均按程序依法予以办理。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2件,均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的费用为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完成了网站的集约化建设,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呈现常态化、规范化,得到了上级机关和群众的认可。

但是,通过三方评估和对标优秀先进单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够、公开能力不强、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8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紧密结合全市文化建设发展实际,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司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扩大宣传、提升影响的重要途径,不断满足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和办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新常态下服务社会的职能。

 

 

 

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