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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9    点击数: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邮编:130022,电话(传真):0431—887775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畜牧领域主动公开,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截至202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2025年,市畜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对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通过政策文件、行业动态、图片新闻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发布权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215条,公开途径为信用中国公示平台及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断规范答复办理流程。2025年,无涉及我部门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内容规范、报送及时。同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在提高质量、提升层次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严格审定,确保信息安全。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前期调研、采集定稿、后期校对和经验总结。按照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规范发布程序,对“政务公开”栏目报送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加强审核把关。报送的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坚决杜绝报送涉密和敏感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改进空间。一方面,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尚需提高;另一方面,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还有持续优化的必要。

展望后续工作,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着力:其一,深入推进实质解读、深度解读及延伸解读,积极创新解读方式,针对群众对相关政策文件的疑虑与关注焦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其二,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业务处室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解释工作,确保办理过程更加顺畅、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