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了《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506;传真:0431-88777506;电子邮箱:ccxmxx@163.com。 同时可以到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xmj.changchun.gov.cn/
一、情况概述
2018年,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牢牢抓在手上。以“一门市、一张网”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切入点,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从深入监督检查入手,努力提高行政工作运行和行政权力运用的透明度;从便民、利民入手,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监督,极大的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以市里部署的重点工作为载体,带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认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今年,我局全面梳理执法检查事项,摸清底数,建立了清单,明确了我局的抽查主体及依据、抽查事项及依据、监管对象、抽查内容内容、抽查方式、监管频次等,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
二是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名录库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市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一门市、一张网”的各项落实工作。“一门市、一张网”是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我们局对此非常重视,经过梳理我们现有许可项目是7项,加上动物检疫分成的3个子项,共有10项。我局全面完成市里的部署。
(二)围绕热点问题,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今年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畜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暨《长春市畜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为了增进社会认同感和畜牧企业的支持,我们认真做好了《建设规范》的政策解读。首先是召开了全市性的发布会。参加发布会的除了市县两级畜牧系统工作人员外,主要还召集了我市畜牧领域部分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畜禽屠宰、加工、畜禽交易、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动物诊疗、生鲜乳收购(奶站)等畜牧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同时,我们还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就新制定的《长春市畜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进行了解读。
今年,我局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还多次参加了政策宣传热点解答节目,及市委宣传部和长春信息港主办的新闻发布会1次。节目中,我们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三)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基础和能力的建设。今年我们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在资金和人力上向政务公开工作倾斜,认真抓好网站以及其他基础性建设工作。近两年,我们资金比较紧的情况下,对网站建设、组织宣传、公示材料印刷等项工作中投入达几万元。我们还安排专人对局网站进行改版和建设,突出了网站政务公开的职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首先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清理工作的结果放到网上,进行公示。其次,改版了网站加入了诚信建设的版块,并公示了畜牧系统的红黑榜。三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我们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准备再次对网站改版,将行政执法经过通过网站进行公示。
(四)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公信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等部门的部署,一是对我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方式、内容等进行归集整理。并按照《长春市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数据采集表》及《长春市行政执法公示目录》,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数据采集表,进行认真核对确认。二是制定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着重对局网站进行改版。改版后的网站,预留了行政执法公示的版面,为今后公示提前进行了部署,提高了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8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概括类信息更新量8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7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37条。
完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归集工作。为了实现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和利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及工商局要求,在去年录入许可信息2000余项的基础上又完成了2018年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信息归集工作。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长春市牧业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等子栏目。市民通过“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可以查阅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在线咨询栏目填写咨询内容,我们将及时解答;在网站显著网址,公开我局近期下发的文件,便于行政执法相对人查阅。
2.公共查阅点及下发宣传材料。公共信息查阅点信息10条,其中查阅点共汇集纸制信息9条、在公告信息专栏发布信息2条。接待公众查阅的53余人次,借阅文件0件,下发印制的宣传材料167余份
3.政务审批大厅窗口公开。对来窗口办事人员发放宣传单65份,发布信息13条。完成了政务大厅的日常审批工作。牧业综合审批窗口全年受理审批件共84件,经审核合格发证75件,其中动物诊疗许可30件、兽药经营许可29件、动物防疫条件许可1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1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7条。当面申请1条,网络申请26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6条;同意地方的23条,上述两类申请,我们都在规定的时限,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不属于我局的3条,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条。对于上述这两类信息,我们也告知不能回复的原因,以便群众通过其他途径查找。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类申诉。
五、工作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没有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但设置了兼职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资金主要用于牧业局网站建设、印制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畜禽防疫知识、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单和制作宣传板等工作,共计支出0.65万余元。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都是兼职的,因此造成了信息发布不及时,造成公开滞后现象。
2、政务公开形式仍有局限性。我局去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重新建设了局网站。但由于我局小,信息量少,专业人员少,至今还没有力量开通我局官方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相对制约了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3、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比较完善,但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政务公开内容不够统一,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2、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和投入。一是要选择业务精、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中来。二是增加资金投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3、加强对新媒体等新技术平台的应用。应借助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进步,加强对 “三微”平台的利用,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影响。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九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 宋荫卓 审核人: 佟 宇 填报人:李 想
联系电话: 0431-88777506 填表日期: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