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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4    点击数:

2017年长春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2017年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changchun.gov.cn/)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88777558,传真:88777567,电子邮箱:ccslyj88777558@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中心,以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以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深入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重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落实措施,形成了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抓,其它处室(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

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审查等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办事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监督方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全面完整,并及时公布并送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宣传平台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按照要求,重点对检测服务内容、依据及服务流程、服务承诺、人事财务等内容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号码,保障社会公民及单位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四)开展学习培训,信息队伍素质得到提升

为提高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水平,我局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培训,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和信息员能力素质。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丰富了知识,强化了素质,提高了能力,开阔了眼界,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719条,其中2017年公开信息196条。

 

2017年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计划财务类信息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5条,工作计划、动态类信息59条,其他信息1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暂无。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环保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实施时间短,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完全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长春林业工作实际,依法推进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新常态的社会服务的职能,为我市生态建设、经济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