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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点击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由长春市水务局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88777525,传真:88777531;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主要包括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部门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综合政务等;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其中受理网上申请22件。

  丰富信息公开数量与种类

  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了大量的政府信息。这些信息涵盖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财务信息等多个方面,为公众提供了全面、准确的水利信息。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特别注重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如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农村供水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领域。通过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各类政府信息,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回应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市水务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同时,加强对已发布信息的日常监管和自查整改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1.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1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长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探索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不足,以及对信息公开文件的界定界限还有些模糊,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能准确把握。下一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文件的界定和分类,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依法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辐射性,探索建设各种新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初审:王义江 

  复审:仇连州

  终审:姜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