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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由长春市水务局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88777525,传真:88777531;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邮编:130022。

一、总体情况

长春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市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主要包括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部门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及其他综合政务等;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9件,其中受理网上申请17件,信函申请2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健全制度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长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水安全管理、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农村水利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与市网信等部门工作协同机制,确保应急舆情热点第一时间交办、回复。

(四)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对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进行处理,规范予以答复,对不掌握、无法提供的申请事项及时进行电话反馈和书面答复,不存在超期处理情况,申请人对回复情况非常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3

2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3

2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3

2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长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全面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为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长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监管,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长春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基础信息,依法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长春市水务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