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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长春市水务局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长春”门户网站(http://www.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邮编:130022,电话:88777525,传真:88777531。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授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答复提案议案5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725件。其中,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分为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理服务办理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公告、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提案议案答复、综合政务等。

  (一)加强领导。及时调整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力量。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任务紧密集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局领导定期调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健全制度机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核心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村水利保障、水行业监管等等水利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与市网信等部门工作协同机制,确保应急舆情热点第一时间交办、回复。用好新媒体和市长公开电话等平台,积极办理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水利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公开工作不够精细、不够全面,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2年,将对照国家、省、市关于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细化落实各项公开任务,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