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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农业委员会2008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农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等几方面的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时限截止为2008年12月31日。长春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在“长春市农委政务网”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农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777132;传真:0431-88777149;电子邮箱:snwbgs@163.com

  一、概述

  为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农委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成员,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责制和相关人员责任分工,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由主管副主任担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审批人员(审批处)负责。其中审批处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办公室主要具体负责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协调日常工作。同时,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工作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长春市农委充分利用网站等媒体,积极公开农业政务信息,让群众了解农业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了委政务网站建设,在市电子政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兄弟委(办)局的经验,对委政务网页面、栏目设置等进行改版,增加了主任信箱、网上投诉、业务咨询、民意征集等与群众互动栏目,为群众查阅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提供了保障。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把信息公开的重点放在了与公众相关的重大事项上,主要包括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文件查询、行政审批项目、网上服务办事、农产品市场管理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业务管理类信息103条;其它类信息11条。

  (二)公开形式

  主要是通过农委政务网站和公共查阅点进行公开。

  1、互联网

  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及农委政府公务相关信息,我委在“长春市农委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及相关链接等板块。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1万多人次。为增强时效性,我委将一些公开信息放到“长春市农委”首页的公告栏中,使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查阅。

  2、公共查阅点

  我委在委办公室设置了查阅点,2008年无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报刊

  2008年我委没有在报刊发布政府信息。

  4、新闻发布会

  2008年我委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公众未对我委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人,兼职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费用9600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2009年,我委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