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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点击数:

  (2019年1月16日)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公组〔2019〕1号)要求。全文由综合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www.fd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81810102;传真:81810100;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邮编130062。

   一、综合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经过不懈努力,政务公开水平明显提高,现根据要求,就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一是按照市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案要求,在6月份制定了市房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加强政策解读、优化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政务服务功能、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和管理、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并于8月14日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长政公组〔2019〕1号)要求,组织完成了新闻发布、听证、决策预公开及公众参与、政策解读、舆情监控与处置回应、信息协调公布、动态调整、清理工任、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估、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10余项配套工作制度,并在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公开的同志熟悉各项公开工作内容,按要求和程序受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按照文件流程进行办理。

   四是按照条例要求和改革后机构情况,重新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做到了本级网站目录与政府网站专栏内容的同步。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公开义务,全年组织公开各类文件信息和政务动态96条。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和维护。全年组织更新各类信息314条,办理答复网上申请252条、投诉16条。坚持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网站未发生安全事件。

  一是按照条例要求,在公文办理过程中落实公开要求,在局网站公开2份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将文件起草说明和解读一并报审,出台的《长春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实施细则》等2个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解读,并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布,分管领导进行了在线解答,做到了网上政策性文件与对应的政策解读稿互相同步关联。

  二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了会议办理过程中,按企业要求举行了行政执法听证会。在组织制定3个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组织向所有相关部门书面征求了意见。牵头制发的8个未登记房屋领导小组文件和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纪要,均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当面征求意见,并进行了会签。

   三是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了议案提案、督查审计、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工作中。全年在网上公开议案提案答复意见24件,公开审计信息2件,行政执法信息26条,政务服务信息545条。

  四是全面落实重要信息的公开。4月份政府机构改革后,重新梳理了机构名称、机构职能等信息,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开。按要求落实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并做到了及时更新。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网站、信件和当面提出等途径,共办理依申请公开72件。发生一起政务公开诉讼案件,法院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二是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和维护。全年组织更新各类信息314条,办理答复网上申请252条、投诉16条。坚持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网站未发生安全事件。

  (四)日常基础性工作顺畅开展

  一是在网站公开了各处室、各单位电话,并坚持做到有人接电,有人解答。

  二是组织开展了新修订政务公开条例和工作秘密要求等进行了培训,要求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有关要求。

  三是组织档案馆(信息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城市开发管理办公室等局属事业单位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进展。

  四是立足本局职责,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普法活动,组织业务处室通过深入一线、网站解读等方式,不断强化普法宣传。

  五是认真配合市政府组织的第三方网站评估,并接受评估意见,对反馈的网站首页更新量及不规范域名导致链接不通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19

  6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2

   0

   0

   0

   0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2

   0

   0

   0

   0

   5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0

   0

   0

   0

   0

   0

   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5

  5

  1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单位(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宣传还不够到位,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具体,信息公开的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为此,我们下一步将着手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一、     新的信息条例公开后,组织培训,学习不够,工作人员对条例掌握不到位。

   二、     信息公开人员身兼数职,难以适应日渐严格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导致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