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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9    点击数:

2012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简称规定)的要求,特编制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2012年,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局纪委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公文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细目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于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细目,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推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相关条目,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多次补充、修订有关内容,最终形成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细目,使政府信息公开细目涵盖了我局所有工作职能。

(三)加强完善保密审查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形成“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四)强化网上宣传,全面推进阳光政务。

2012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积极主动地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在长春房地产业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总结、规章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立依据、法定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材料目录、服务电话等。网站共上载政务信息937条,发布综合信息2765条,发布遗失公告信息2108条,日均点击率超过800人次,累计发布政府公开信息7182条,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参考服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我们在政务网的“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栏目中公开了机关处室、局属单位的电子邮箱和办公电话,建立了网上调查、投诉举报、在线访谈、局长邮箱、监督投诉、公众留言等各类专题活动的互动内容,为公众打造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监督批评的网上绿色通道,也为政府机关提供了解民情、接受监督的窗口。  

(五)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开展培训宣传。一是对开展培训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政府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有利于减少和消除不公平、不正义现象;有利于群众诉求的表达,解决利益矛盾,避免误解和群众上访;有利于联系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二是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以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重点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我局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及其成效。局属各处室围绕各自工作进行宣传,公开办事流程、办事程序、查询途径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2年,在局政务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97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2条;业务类信息826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54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

1、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长春房地产业信息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

2.通过房协杂志、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 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政司法机关及广大市民提出的查询需求和申请,均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全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为局办公室,日常主要兼职工作人员5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201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费。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局2012年度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列为局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专项费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办事,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做好《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

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和流程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程序,促进各类信息依法、依规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三)深化信息公开深层次问题的研究

根据部分省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出现的问题和我局工作实践中的疑难点,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工作。

 、附注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电话:818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