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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2023年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建委”门户网站(http://jw.changchun.gov.cn)下载。

  市建委办公地址: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B区515室,邮编:130022,电话:88779805,传真:887798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眼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以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提高人民群众政务信息的认知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依法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多平台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年报、部门预决算、通知公告、信息动态等内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按标准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5件,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答复办结361件结转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依托政府网站统一、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推进市建委自建办事服务系统的对外服务功能,整合所涉及系统数据库互通互联、信息共享。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和网站建设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使其准确掌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及方式,严格做到统一公开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10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97.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5

0

0

0

0

0

3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2

0

0

0

0

0

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8

0

0

0

0

0

7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5

0

0

0

0

0

185

(七)总计

361

0

0

0

0

0

3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6

0

0

0

6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随着市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要求也随之提高,工作人员在回复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上有待提高。二是委属各部门主动公开认识不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2024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4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优化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等领域,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规范信息发布,探索形成更多经验做法。

  二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导力度,提升各处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围绕群众需求,提高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便民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