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0年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建委”门户网站(http://jw.changchun.gov.cn)下载

市建委办公地址: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B区515室,邮编:130022,电话:88779805,传真:8877988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基本遵循,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以市建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等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探索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13

43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

-1

1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

+100

4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74840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

 0

 0

 0

 0

8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4

 0

 0

 0

 0

 7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86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克服新冠疫情影响,我委政务公开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一是继续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细化优化工作流程,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