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几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建委”门户网站(http://jw.changchun.gov.cn)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
市建委办公地址: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B区516室,邮编:130022,电话:88779881,传真:88779880。
一、概述
2018年,市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基本遵循,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一门式、一张网”“只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以市建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等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探索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市建委共设公共查阅点32个,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69条,占总信息发布量的98%。其中,市建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03条,网站点击次数约790731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市建委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数66件,当面申请58件,占88%;已答复66件,答复率100%。在全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答复件占79%;否决公开答复12件的原因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办理。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起,未出现行政复议被撤销和变更行政决定等问题,实现了行政应诉零败诉目标。
(四)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8年市建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责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始终以信息公开为常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运行“五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设立了“政策解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将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清单20余项,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始终以便民利企为目标,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积极协调推进市建委自建办事服务系统的对外服务功能,整合融入“一门式、一张网”,“只跑一次”改革所涉及系统数据库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围绕公开办事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合理性,集中开展了4次门户网站自查,完善了指南要素,确保了信息准确。进一步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规范审批工作流程。
(四)始终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丰富信息内容,严格执行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加强信息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杜绝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了国家秘密安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标准。
2018年,市建委读网读报工作2次被市政府通报表扬,信息公开工作被市政府评为“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城乡建设领域的工作范围较广,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较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公开内容还不够广泛,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便民利企服务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下一步,市建委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上级的相关部署,继续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完善市建委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功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利用网络新媒体在政府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加大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的更新和采集,积极探索便民服务方式,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附件:2018年长春市建委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数据统计表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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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0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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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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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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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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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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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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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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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九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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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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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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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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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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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李彪
联系电话: 88779881 填表日期: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