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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建委门户网站(http://www.ccj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义,请与市建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普阳街3177号,邮编130011,电话0431-88779880)。
  一、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市建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的要求和规定,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共公开信息194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8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32条;人事任免1条;动态和其他信息146条。 (二)公开形式 为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市建委的相关信息,我委在“长春市建委”网站开设了12个栏目,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机构职能、诚信榜、曝光台、办事流程、申请材料要求、申请表下载、人事任免、财务公开、数据统计。网站作为开展对外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为民服务和网上办事的总窗口,面向公众、法人、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具备政府信息的导航和检索、网上办事的受理和反馈、网上咨询和监督投诉等功能,是“一站式”的门户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人。 暂不收费。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网站版面设计、信息量、数据的及时更新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下一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以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各项公开措施,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增设网络智能管理设备,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坚持把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涉及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畅通市民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城市建设的渠道,全面提高建委政务公开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