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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长春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人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1-85679912,传真:0431-85679971,电子邮箱:ccsrsj@163.com,邮编:130061,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吉林省政务公开和长春市政务公开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各项落实工作。增强公开质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履职依据,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法定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公开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咨询方式和办公地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公开各类公告、公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及时公开局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布就业指导、社会保障等服务类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二是积极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长春市人社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组织了局网站公开工作的全面自检,梳理公开了一批政策性文件。2025年市人社局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数据99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信息5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19条、信息公开类更新信息453条、互动交流416条。“长春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共推送信息219条,累计关注人数651437人,在线实时关注人数557708人。持续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网站未发生安全事件。
  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5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26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全部按照要求办结。我局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按照有关要求在我局官网重点公开领域对外进行了公开。
  四是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认真对待依申请公开工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能够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通过沟通协调告知申请人的信息,都第一时间反馈答复。本年度通过网站、信件等途径,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2件,无政务公开诉讼案件,圆满地完成了依申请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针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依申请公开沟通解答、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不足,我局全面改进,畅通宣传发布渠道。虽本年政务公开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与业务结合不紧密、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将从三方面改进:
  一是围绕大局提质量,强化政民互动,优化公开平台;
  二是民生为本强解读,多形式多渠道解读重点文件;
  三是依法依规规范依申请公开,捋顺流程,调整模板,压实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