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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6-00182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5〕224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6-00182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5〕224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6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6年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
  教龄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财教指〔2025〕2246号

 

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按照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和省编办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要求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全省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5〕838号),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已辞退代课教师有关情况,依据现行标准,现提前下达你区(开发区)2026年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省级补助资金483万元,专项用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地要按规定标准,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财政、教育和人社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及时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对虚报人数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个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已辞退代课教师加发养老保险教龄补贴补助资金预算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2246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