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的通知
长财产业指〔2025〕2118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的通知》(吉财产业指〔2025〕829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2600万元,相关资金需按进度拨款。
执行中,市直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列“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区财政部门收入功能科目列“11003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绩效跟踪与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分配汇总表
2.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支持项目清单
3.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批次)产品推广应用方向]绩效目标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