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学前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财教指〔2025〕122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5〕260号)的要求,结合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现下达2025年省级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525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本次下达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481万元,一是用于补足普惠性教育资源短板,支持区、开发区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二是用于支持普惠性园提高保教质量,改善办园条件,配备适宜的玩教具和图书,帮助普惠性幼儿园提升办学质量。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1学前教育”,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6大型修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区级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01学前教育”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本次下达省级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3044万元,用于支持全省中、高职(技工)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职业教育”,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310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506相关科目;市县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职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加强资金管理。各有关学校,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分解下达和预算执行工作。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资金要做好统筹衔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支持。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补充人员经费和运转支出等,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不得用于缴纳罚款、捐赠、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各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分解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加强日常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2025年省级支持学前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预算表
2.吉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