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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5-09306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5〕10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5-09306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5〕10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长财教指〔2025〕105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吉财教指〔2025〕147号),结合市委宣传部资金申请,现下达2025年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70808广播电视事务”,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1工资福利支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1工资福利支出”“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599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等相关科目。
  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示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要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和进度实施,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补助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和管理。请各单位按规定和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工作,于2026年4月底前,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报市财政局。
  请你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节庆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自查、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每笔资金使用方向符合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所有资金支出需以实际发生为依据进行结算,确保每一笔支出真实、合规。

 

  附件:下达文化高质量发展第一批资金明细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5年8月8日
  

 

  

1054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