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高质量
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的通知
长财农指〔2025〕546号
双阳区财政局、九台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132号),现下达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298万元,其中,双阳区1447万元,九台区1851万元。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农业农村”相关科目(其中,小型农田水利发展支出方向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纳入惠民惠农资金管理范围,各区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要保持“惠民惠农监管资金”标识不变,补贴资金接入惠民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支付至个人或主体。
请你区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农〔2025〕217号)等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执行按进度拨款,及时申请和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1.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部分)分配明细表
2.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长春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