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
一体化试点)的通知
长财农指〔2025〕171号
双阳区财政局、九台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和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32号),现下达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422万元,其中,双阳区-400万元,九台区-22万元。执行中,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你区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吉林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吉财农〔2023〕568号)执行。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涉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按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调整明细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