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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4-11899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4〕93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2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4-11899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4〕93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2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财教指〔2024〕9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270号),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1827万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市本级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相关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相关科目”。
  二、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要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继续健全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注意提高投入效益,突出支持重点,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三、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各项目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政策精神,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70号)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高职教育资金要着力支持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推进1+x证书制度,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项目建设。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同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重复支持。中职教育资金要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支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1+x证书制度等。
  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和维护。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人员工资、绩效奖金等支出,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要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有关学校参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制定本校绩效目标,并同时报送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绩效目标表是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务必保证填报质量。

 

  附件:1.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 
      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

 

938教指-1.pdf
938教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