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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4-09528
分  类: 产业发展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及以前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产业指〔2024〕58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4-09528 分  类: 产业发展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及以前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产业指〔2024〕58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及以前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的通知
  

 

  长财产业指〔2024〕587号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及以前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的通知》(吉财产业指〔2024〕233号),现拨付你单位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362万元。
  执行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包括三方面。一是对2023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二是2022年(第四批)和2023年(第五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差额部分;三是2022年和2023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差额部分。
  二、此项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程监测。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4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保持不变。
  三、你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附件:1.2024年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2.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明细表
      3.第四批、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项奖励资金明细表
      4.2023以前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明细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