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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80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3〕271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80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3〕271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长财教指〔2023〕271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吉财教〔2023〕940号)精神,以及《关于2024年度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吉宣通〔2023〕62号),现下达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430万元。收入科目列“11003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项资金列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程监控。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标识为“04省级参照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各单位要按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规定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要及时将该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和进度实施,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补助资金要单独建账核算和管理。

 

  附件:2024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30日

 

2713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