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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68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3〕267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68 分  类: 教科文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教指〔2023〕267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

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财教指〔2023〕267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955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98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88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096万元。此项指标列2024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一)”,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为“31006大型修缮”。区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区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要求,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增强工作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谋划项目实施,按轻重缓急安排优先次序,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各区要聚焦本区短板弱项,集中发力解决,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水平。要强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2675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