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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61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社指〔2023〕264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61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社指〔2023〕264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长财社指〔2023〕2643号
  

 

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3〕1073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28588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该项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你区在进行资金分配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四、请你区按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你区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2643社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