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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23
分  类: 粮食贸易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商务厅管理部分)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粮指〔2023〕254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23 分  类: 粮食贸易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商务厅管理部分)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粮指〔2023〕254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商务厅管理部分)的通知
   
  长财粮指〔2023〕2541号

 

九台区财政局,长春市商务局:
  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商务厅管理部分)的通知》(吉财粮指〔2023〕1185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4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72万元(详见附件)。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预算执行中,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区级收入列“11003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及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按照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补助资金额度,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报送省商务厅。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2541粮指-1.pdf
2541粮指-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