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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21
分  类: 粮食贸易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粮指〔2023〕25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691XQ/2023-00721 分  类: 粮食贸易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标  题: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财粮指〔2023〕253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长财粮指〔2023〕2536号
  

 

九台区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3〕912号),现提前下达你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63万元。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最终获支持县市区名单和具体金额于2024年按程序确定,多退少补。
  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请你区收到奖励资金后,于60日内与同级畜牧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绩效目标(见附件)报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备案。预算执行中,请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2536粮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