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中央、省级、市级直达资金的通知
长财教指〔2022〕697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100号),经研究并报国家审核,现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补助资金488.71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指标列2022年有关预算科目,其中:补助区级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本级支出功能分类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部门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各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对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国家统一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要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
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二、加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各地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对学校校舍状况进行认真排查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同时,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三、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省级财政对列入省级计划的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各区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四、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号相关政策,继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各区不得自行出台普惠性质的免费政策,已出台的要分类清理规范;对于确需出台的政策,应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
五、加强直达资金管理。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03省级直达资金”“05市县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各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维护。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各地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附件: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省级、市级资金分配表
长春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