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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起至2010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信息化处)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8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2731307;传真:0431-8273130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长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长春市商务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79条,占44%;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349条,占55%

1、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外商企业审批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肉品、酒类监管相关条例,如《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长春市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等。

3、机构职能及人事任免信息

市商务局机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事业单位人事招聘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长春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目录编制说明、机构职能、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行政权力、政策法律、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规范性文件、及其他。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长春市商务局2010年未收到市民对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咨询情况

全年共有近百余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我局业务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长春市商务局共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3人。2010年用于网站改版和更新等费用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投入。一是选择业务精、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二是增加资金投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扩大信息量,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三是强化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