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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8    点击数:

  2019年度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是由长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51,传真:0431-88907353,电子信箱:ccsj777@sina.com。 

一、概述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机关办事效率,贴近基层和群众需求,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公开环境,树立廉洁、务实、透明、高效的公安机关新形象创造了有利条件。2019年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安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安职能转变、重大活动及成果宣传、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探索创新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并取得实质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依法公开信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圆满完成年报的统计、编制和网上发布工作,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在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截止到12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为100%,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重点工作。依据《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全年工作要点,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和发布质量。截止年底,各项重点工作依法稳步推进,主动公开信息约1700余条,占信息公开总数的56.4%。其中,实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36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00余条。

(三)强化议案办理,确保督办质量。2019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9市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局共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4件、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28件,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我局按要求已将46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满意率100%。

(四)强化平台建设,提升综合效能。我局切实加强公安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载体作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相关专栏维护水平,大力推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按照市政府关于门户网站建设工作部署,我局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不断提升公开服务水平。

(五)拓展公开渠道,回应群众需求。我局不断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长春公安”、“长春交警”、“长春出入境”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便民信息1000余条。

(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保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和窗口服务作为考评的要件,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热忱为民的良好形象;各级政工、纪检、督察部门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落实、窗口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政纪处分;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个有效载体,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和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主动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帮助和监督,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纵深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依法公开公安要闻60余则,业务工作40余项,各地警事50余件,警方提示20余则,办事表格38项下载数量达8万余次,行政审批项目清单178项等;通过“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共受理公民个人、法人或组织在线咨询3000余份,答复率100%;以超链接的方式,成功实现市本级及区(县)级38项行政审批(办事)项目进入“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可咨询、预约并承接部分办件。2019年,全局“互联网+公安”工作坚持宣传、应用、管理、服务齐头并进,注重平台精品功能的充分发挥、平台信息的真实准确、服务群众的及时有效,取得了明显实效。截止2019年末,平台实名注册人数已达402余万人,实名注册率为63%,共受理办件申请38319件,咨询件7109件,收到群众评价16000余条,及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99.99%。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公安相关信息,我局在“长春公安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及相关链接等板块,共设置10余个子栏目。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4万人次。为增强时效性,我局将一些公开信息放到“长春公安网”首页的公告栏中,使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查阅。

  2、信息咨询查阅点:我局在出入交警车管所办事大厅、出入境管理局办事大厅、消防分中心办事大厅,各区分局和县(市)局的行政审批(办事)服务大厅及派出所、交警大队等窗口设置了信息咨询点,2019年共接待公众咨询公安信息10万余人次。

  3、报刊:通过各类报刊向社会公布交通、出入境、户政、治安等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近3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的、属于警务工作秘密的、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与执法活动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的相关公安信息,我局依法免予和不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发生一起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长春市公安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发展、自身建设、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开内容和时限上存在着不全面、不及时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具体改进措施,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施。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三是提高全局认识,强化业务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研讨,切实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长春市公安局

2020年1月8日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xls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xls
长春市公安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