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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20    点击数:

  2011年,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机关办事效率,贴近基层和群众需求,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公开环境,树立廉洁、务实、透明、高效的公安机关新形象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11年总体工作情况

一、领导部署及工作推动情况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厅等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力度。

  一是组织学习《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

  二是及时调整了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具体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能,统一指导和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下发了《长春市公安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及《2011年考核评比方案》,健全了相应工作机制。局领导多次就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表讲话,明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行风建设作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效率工程”,满怀为民、亲民、爱民的赤诚之心,坚持不懈地摆上位置,坚定不移地扎实推进。局属各单位在提高认识、深入发动、狠抓落实和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形成了层层高度重视、层层积极参与、层层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基层落实情况

  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抓好工作的层层落实。

  一是通过在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市公安局主楼109室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室,统一受理、登记、分派和督办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是通过户政分中心、出入境分中心、交通分中心、车辆分中心、治安分中心及基层所队开设的业务咨询窗口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是通过市局法制处行政复议科直接受理和答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截止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室及各分心和窗口单位共受理公民个人、法人或组织公开申请164份,网上投诉815份,公众留言578份,在线咨询2658份,电子邮件咨询或申请379份,车辆违章查询5987份,电话咨询4万余次,依法公开信息3万余则,答复率100%。

三、简政放权工作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共计53项,其中局机关保留年审、年检4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8项,下放审批项目21项。

四、政府大厅及文明窗口建设情况

  户政分中心使用面积增至500平方米,办事窗口增至21个,等待办理座位增至120个,照相设备增加到三套。半年来为群众解决疑难身份证5000余人。

  车管、驾管分中心业务窗口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和一窗式”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业务退办制”。主动登门为一汽大众公司检验车辆,驾管处上门为外国专家办理驾驶证外换、为轻轨公司驾驶人考试,在全省首推机动车自编自选号牌和连号、小号车牌滚动抽取的方式进行,并在互联网上公布号牌。

  出入境分中心由原来的330平米增至650平米,购置了服务大厅监控系统和现场人像采集设备,增设了大屏幕和触摸查询系统,更换了排队叫号机,扩建了计算机房,软件应用系统进一步升级,建立了三个报备数据库,实现了申请人信息与数据库信息自动比对。相继推出了14项便民利民措施。

  治安分中心把4号楼治安管理支队的服务窗口进行扩充,统一设为治安管理分中心,把分散在刑警、网警、城管、经保、科技、禁毒等7个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在该分中心办理。

五、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载体作用,着力提高网站的参与性、互动性、实用性和服务性,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突出公安网站特色,将公众最为需求、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在线咨询、网上投诉、在线申报、在线预审、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公众留言、民意征集”等“网络便民服务栏目”添加到网站中来,让公众登录网站后就能及时发现需要了解的信息。通过对公开信息内容的梳理整合,突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公众参与等网上互动服务,从而大大优化了网站结构,提升了整体效能。2011年,我局对市局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栏目进行升级,将咨询事项分为5个类别,每个类别单独设置维护后台,由五个单位专门进行维护,从而大大提升了网站的公开和服务效能。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做到及时获取、及时发布、及时更新,通过网络和实地公开平台直接接收公众的咨询和申请、监督和举报、投诉和建议,收集市民的需求并及时回复,扩展了回应系统和反馈渠道,有力促进和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纵深发展。

  截止目前,我局现已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内设机构169个,领导信息14则,政策法规143部,动态信息1005条,公安要闻2289则,业务工作1774项,各地警事1373件,警方提示405则,新闻发布37次,政策解读49项,办事表格4类34项下载达3万余次,办事指南11类168项,行政许可10类53项等,向市政府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00余则、目录1700余则。

六、结合实际创新举措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了《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简介》,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收集和调整,对市民经常查询的户口、身份证、护照、签证、交通、信访等方面的便民利民措施进行细化整理,以文字、表格等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分别是:

一、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在长均可落户。已在长就业的(含没有报到证、属企业自主招聘的),可凭毕业生、身份证、用工合同、企业为其办理的“三险”证明,到市局办理准予落户手续,当日办结。

二、缩短15个办证工作日。治安行政审批窗口将省厅规定的治安行政审批在20个工作日完成缩短到8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在手续完备前提下可在5个工作日完成。

三、简化出国劳务申办护照手续。取消出国劳务申办护照需提交的对外劳务项目说明原件、经营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仅提供省商务厅审查批准的《备案表》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加急办理。

  四、补换驾驶证业务下放至城区大队,群众可就近办理。交警支队在各区大队开办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补证及期满、超龄换证业务。并增设六个办证外延单位。届时,广大群众可以根据家庭住址的行政区划分就近办理相关业务,既节省时间,又可减少排队时间。

七、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等日常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2种公开方式、12种受理方式、7种提供方式、6种获取方式,将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申请人须知等内容,在信息公开查询室规范上墙公示,增印了《政府信息申请表》、《登记回执》、《补正申请通知书》、《电话查询记录》等11种文书,畅通了政府信息发布和申请渠道。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六个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公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等六大制度,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我局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在互联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开。

八、考评监督情况

  2011年,我局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指导和查处,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全员性学习《刑法》、《刑诉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三法”活动,提高民警法律素质,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水平;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和“冷、硬、横、推”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和窗口服务作为考评的要件,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热忱为民的良好形象;各级政工、纪检、督察部门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和现场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落实、窗口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政纪处分;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公安机关的政行风监督员,设立了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定期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使公安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利用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个有效载体,定期和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和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主动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帮助和监督,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纵深开展。

  ------2011年工作打算和思路

  2011年,我局将以《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调研组检查的紧急通知》及省厅有关文件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长春”、“平安长春”为方向,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目标,以“主动公开、为公开为例外和真实、公正、快捷、便民”为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搭建广阔平台;

  三是要进一步明确机构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人员保障;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