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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9-02-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长春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方面的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时限截止为2008年12月31日。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在“长春公安网”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8908082;传真:0431-88908095;电子邮箱:ccsj777@sina.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效提高行政机关为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社会群众了解长春公安和宣传长春公安。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春市公安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长春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长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长春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管理类信息156条;其他类信息195条。2008年,我局把信息公开的重点放在了与公众相关的重大事项上,主要包括民警招考、行政审批项目、公安办事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市公安局相关信息,我局在“长春公安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及相关链接等四个板块,共设置50个子栏目。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5万人次。为增强时效性,我局将一些公开信息放到“长春公安网”首页的公告栏中,使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查阅。

  2、公共查阅点

  我局在主楼一楼设置了查阅点,2008年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30余人次、借阅文件20余件。

  3、报刊

  通过各类报刊向社会公布交通、出入境、户政、治安等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近20余条。

  4、新闻发布会

  2008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回答记者提问40余个,向社会发布关于公安内容的重大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公众未对我局的有关信息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改版及更新等费用5万余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范围有待加强;二是专业内容还不够规范。200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抓好落实,规范完善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