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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要求,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春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chun.gov.cn/)及“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drc.changchun.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电话:0431-88777161,传真:0431-8877719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春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在“政务公开”专栏和“政策法规”专栏内发布行政许可公示和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经统计,2023年我委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28条,主要涉及项目清单、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等信息。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9件。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工作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把其做为全委转换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各项公开义务。2023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充实更新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增强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力量,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全委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的协调和部署,同时增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构,为全委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 
  (二)制度保障情况。根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已有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分别制定实施了责任追究办法和考核实施办法,又分别制定了政务信息清理、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了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确立了舆情监测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体系的正常运转,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推进,我委建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完善《2023年长春市发改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由办公室(内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协调;承担具体任务的责任处室负责专项工作的牵头;其中,由政研室负责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由价格相关处室负责价格方面信息的提供和解答,办公室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维护。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处室和委属单位,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和处室责任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每个处室、直属单位都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和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0

0

0

0

0

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

0

0

0

0

0

7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8

0

0

0

0

0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进步,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着力抓好以下个方面:
      (一)加强教育培训,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要经常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明确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在编制指南和目录、提供信息、接受和处理群众互动请求、受理和处理群众监督等方面能够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工作。    

(二)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信息公开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委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用制度来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适时进行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探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落实和管理。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责任制考核当中,并与个人直接挂钩。实施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上支持,在财力上倾斜,尽最大力量改善和更新政务信息公开的硬件设施。一是要设立固定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构,培养专业的工作人员队伍,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水平。二是要将政务信息公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随时掌握国家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举措,紧跟国家、省、市步伐,及时拓宽公开渠道、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