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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8    点击数:

  2012年,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注重运行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呈现了组织保障到位,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范围广泛,公开形式式样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构筑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格局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管机构。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为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进而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2.领导高度重视,突出夯实基础。为全面、扎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全局大会和处长工作会上强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责成局办公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检查和落实工作措施。同时,不断改善工作条件,适应工作需要。局里在综合处配置电脑一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台和录音笔两支,专项用于信息网站上传和信息采集,提供了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经费等,保证能够适应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3.配置机构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确立了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调综合处、法规处、人事处、行政审批办等职能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并由综合处指派专人对局网站有关信息进行管理和更新。全局建立了40人的信息员队伍,由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各选定一名信息员组成,确保局重要工作动态和需要对外公开事项能够及时通过局网站向外发布。同时,为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年初以来,我局采取不同形式,分别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和信息员培训活动,使全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基本掌握了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程序和内容,实现了部门政务信息在网页上的发布,掌握了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知识,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自觉性,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筑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为了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我局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暂行)》,我局结合每年全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同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4项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即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还制定了《关于局网站信息登载工作分工的规定》,采用以栏目为对象;以处室为责任单位的分工负责方式,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分工、明确人员、明确内容、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同时,为实现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三、利用多种载体渠道,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在常规的公布的政府信息、设置公开栏等基础上,我们坚持不断丰富、创新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大力拓展信息公开平台,使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信息公开的效果更加明显有效。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坚持把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网络平台建设和功能发挥,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注重基层企业意见和需求,及时发布、更新全市、全局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方面,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平台建设,我局依托长春信息中心的平台资源和技术优势,不断加强自身门户网站建设,并设立了长春市信息港、长春市节能网、长春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平台等4个子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经济要闻、工业经济、投资规划、产业政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信息化建设、节能降耗、技术进步、无线电管理、行业管理、开发区建设等一级栏目22个。重点产业、部门职能、人事信息、在线访谈、网上申报、网上办事、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二级栏目36个。学前教育、办事服务、便民信息、数据查询、媒体关注等三级栏目12个,并与国家机关、省市级机关、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工信系统的网站实现了有效链接。网站在总体布局,功能设计,栏目内定、技术标准、形式风格等方面不断完善,功能作用不断发挥,在近几年市政府各委办局门户网站中被评为先进网站。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平台的功能作用,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工信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采取网站链接、建立QQ群等方式,拓宽与各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信息沟通、交流、咨询服务渠道,利于基层、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政府政策、保障了基层、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切切实实地为基层、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有效地发挥了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宣传、公开、指导、服务的功能和作用。2012年,我局公开信息总数3758条,其中,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3362条,主动公开率达100%。网站更新率达到100%。

 

  二是依托行政服务窗口,实行信息公开和服务。我局将政务在厅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功能入用,不断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操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制定了限时办结、否决事项报告备案、行政许可公开、告知、责任追究、6S管理规范日常检查管理、信息通报等20项工作制度。围绕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事项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和年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节能产品认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与销售许可证年检等审批事项,制定了《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对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办事依据,以及审批内容、办理人员、联系电话、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公开,使服务对象更加明确,服务质量更有保证。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年检件729件,其中,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530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新建、资格申请、改建、迁建、批准证书事项变更等审批96件,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年检70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认定33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导入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中,市工信局审批办被评为先进窗口单位。

 

  三是依托各类媒体资源,强化工业发展对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影响。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以及专题会议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布,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工业、关注工业、支持工业的良好氛围。2012年,我局在长春日报、吉林日报、东亚经贸新闻、新文化报、电视台、长春信息港等媒体,就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中小民营经济发展成就、当期发展态势、未来规划等方面,共开展不同版面、不同篇幅、不同形式的宣传报道219篇次,有力地宣传了全市工业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取得的成果和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规划。

 

  四是依托发行政策刊物,引导中小企业借力发展。市工信局编撰了汇聚2012年全市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长春市中小企业政策读本》,涵盖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发[2012]30号文件),《长春市工业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长府办发[2012] 17号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长府办发[2012] 27号文件),以及市信局出台的《长春市2012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指导意见》、《长春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意见》、《长春市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春市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春市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意见》、《长春市2012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和《长春市2012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计划》等文件和指导意见。《政策读本》除了政策文件汇编之后,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和百问百答,明确了政策措施,详细诠释了中小企业的政策,特别是在税收政策方面以百问百答的形式,回答了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疑惑问题,受到全市中小企业一致欢迎和好评。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1.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我局共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权11项,行政处罚权25项,行政强制权4项,行政监督检查权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权3项,行政征收权1项,行政确认权1项。所有清理项目均按法制办的要求履行了上报审批确认手续,编制了行政权力流程图,明确了实施依据、承办处室、责任人、行使条件等。法制办在全市清理工作结束后,将全部统一对社会公布。

 

  2.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建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出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和规定,制定出层级监督、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制度来约束和监督行政行为。同时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委托执法项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到企业检查审批通知单、相关办事程序和要求等,全部在局网站和审批办办事窗口对外公开,保证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和便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