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2021年榆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榆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榆树市政府网站(http://yushu.changchu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榆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3835519,办公地址:榆树市健康路西段市府广场东政务服务中心705办公室,邮政编码:130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榆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和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主旨,积极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途径,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着力构建群众满意开放透明的高效政府。

(一)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规范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落实专人专管、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一是持续做好政府文件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68件,其中包含规范性文件的文件2件;二是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不断增设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领域栏目并在栏目下集中发布相关有效信息,准确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市场监管、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等内容,并且保证链接精准,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发布,2021年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全年围绕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乡村振兴、高水平对外开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共发布政策解读7条,合理选择图文解读和问答解读的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扩大政策传播范围。

(二)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准确学习贯彻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主体和范围,准确把握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界限,规范依申请答复文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2021年全年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50件,均已及时受理并规范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规范化建设,以“数字政府一张网”为目标,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稿源互通,实现信息同源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健全内容保障机制,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加大力度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配备熟悉互联网和新媒体运营业务的专职人负责,保障政务公开平台平稳运行,维护政务信息保持动态更新。

(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渠道

为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传播途径,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线上在政府网站增设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端口,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了公众参政议政能力;线下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村(居)社区全部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策咨询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重要政策集中解读、政务服务事项咨询等服务,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门电子查阅设备专门工作人员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8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057

行政强制

4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7.9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0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0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

0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不错成绩,但与上级政策部署要求和群众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有待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待强化。

2022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和长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卫生健康、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生态环境等领域重点工作信息涉及的政策标准、实施措施、批准服务、监督检查、执法结果等内容;公开完善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信息。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持续“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以及减税降费、乡村振兴、高水平对外开放、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等法定政府信息深入解读同时注重解读质量和实效合理选择媒体采访、政策问答、图示图解、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二条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依据第四条规定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800元。

 

榆树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