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城乡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机关管理,避免懒政怠政的出现,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此制度。
一、机关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全年缺席累计10天不评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累计15天无故不上班的、事假超20天、病假超30天的(无诊断书),停发全年奖金;
二、工作期间不准干私事、不准喝酒、不准打麻将,每违反1条进行诫勉谈话,扣除奖金50元;
三、工作期间上网聊天、购物,每发现一次,扣除年终奖50元;
四、工作期间服务态度冷、横、硬,群众有反映的,一经查实,一次批评教育、二次大会检讨、三次诫勉谈话;落实首问责任制,凡推诿、不落实者每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大会检讨、三次诫勉谈话;
五、未能按时完成上级报表,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办公环境脏、乱、差,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