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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82013891113M/2026-07553
分  类: 行政处罚 ;  公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标      题: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文字号: 榆民发〔2026〕1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索引号: 11220182013891113M/2026-07553 分  类: 行政处罚 ;  公告
发文机关: 榆树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标  题: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文字号: 榆民发〔2026〕1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2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榆民发〔2026〕13号
榆树市朗诵艺术协会、 榆树市音乐舞蹈家协会 、榆树市摄影家协会等20家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度检查,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拟予以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4条、第63条之规定,如你单位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的,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本机关提出听证,逾期视同放弃此权利。
 
  特此告知。
 
                                                榆树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2日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