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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2-1601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工商;标准 ; 函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22长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品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函〔2022〕10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2-16012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工商;标准 ; 函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22长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品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府函〔2022〕109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22长春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品牌的通知
长府函〔2022〕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几年,我市以品牌建设、产业振兴为统领,在落实品牌强农战略,助力乡村振兴上迈出了强劲步伐。
  今年重点开展了2022长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认定工作。依据县(市)区推荐,项目主体答辩和专家评审结果,市政府同意认定怀德香葱等6个品牌为2022长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华正”牌冷鲜肉等30个品牌为2022长春名优农产品品牌。
  希望获得认定的长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品牌的部门和单位,戒骄戒躁,奋力前行,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引领作用,在产业拉动、品牌强企、品牌强农和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实现农业新跨越上,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2长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品牌名单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2长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名优农产品品牌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