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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2022年我局围绕省、市和区政务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把双阳区统计局政务公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现已开设机关简介、综合政务、履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告信息等词条栏目,将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截止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条,公开综合政务信息19条、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20条、统计法律规范性文件1条、统计调查制度1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加强学习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管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下设办公室抽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编制和完善《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向着常态化发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两微一端、公众号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

20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