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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分局在省、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服务中求突破、谋发展、见成效,加大统计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统计科学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统计形象建设,全面完成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新时期双阳统计改革创新发展新局面,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城市副中心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有序推进

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目标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综合科负责实施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抽调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运行

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和完善了《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修订完善信息坚持“三审三校”制度,对外发布的信息层层审核、校对,保障政府信息规范、准确、安全。完善考核制度,按照日常定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三)立足统计,有序发布和解读统计数据

1、我局严格落实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利用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动态、经济指标数据、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好务、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

2、通过编制统计资讯、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多种统计产品满足了不同层次的统计数据需求;并通过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内容深度不够,对政策解读不够全面、不充分。

改进情况: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加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技能。坚持以内容为主,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作为第一准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再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春市统计局双阳区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