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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点击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权力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较好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4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8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二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三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网站(www.shuang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

  邮编:130600;

  电话:0431-89750999;

  传真:0431-8975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