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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公安信息54条。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决策部署等多个方面。

2. 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答复率为 100%。

3. 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和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保存,方便信息的查询和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1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信息公开精准度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未能充分聚焦公众需求热点,如一些新兴网络犯罪防范知识的普及深度与广度不足,与群众实际关切衔接不够紧密。(二)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在涉及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共安全联合治理等领域,信息整合与同步公开存在滞后现象,影响信息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强化需求调研,建立公众信息需求收集反馈渠道,定期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社区座谈等形式了解群众关注热点,精准发力,针对性地丰富新兴犯罪防范、便民惠企政策等重点信息内容,提高公开的实用性。(二)深化跨部门协作,牵头建立跨部门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制定联合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流程与时间节点,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同步公开,打造一体化政务信息公开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长春市公安局双阳区分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