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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7-3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及区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对所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进行及时调整充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报送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局党组副书记负全责。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进一步完善住建局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以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坚持考核评估,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全局所有拟公开信息都严格按照《长春市国家保密局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同时,进一步将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明确政府职能和运作流程,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关于双阳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区住建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内容涉及物业管理1件,修建过街天桥1件,关于开通网络缴纳水费、燃气费1件。政协提案8件。会后,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注重办理实效、规范复文格式,代表建议基本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二、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huangyang.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信息。通过信息集中发布方便了广大群众查阅、获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经保密审查后,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共有0条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向公开信息查询人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人民群众和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  

  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在信息公开制度中的参与度,丰富公开形式,有重点、有计划的公开涉及住建系统的各项信息,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